发布时间:2026-01-04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质量,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推进学校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和教育部关于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培养方式,是博士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重点选拔基础知识扎实、科研能力突出、富有创新精神的学生。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确定各专业招生人数。
第五条 学校研究生院负责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博士点硕博连读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综合考核标准的制定及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按学科方向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7名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专家组成。
第三章 选拔与录取
第七条 报考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我校在读非定向就业的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同一一级学科中进行申请;若跨学科申请硕博连读,只能是从事学科交叉研究,且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充分论证,审议通过后取得申请资格。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硕士在读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4.已按学校要求完成规定的课程学分,无重修及补考科目,硕士阶段的专业成绩(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在本专业排名前30%,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计。
5.有较强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翻译本专业英语文献,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或GRE考试成绩210分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72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分及以上。
6.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有至少两名原硕士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书面推荐。
7.身心健康状况符合我校招生体检标准。
8.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不受第八条第4款中专业成绩排名限制(成果署名第一单位均须为重庆师范大学太阳成集团tyc7111)。
(1)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发表学校认定的自然科学类A3及以上学术论文。
(2)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七,二等奖排名前五,三等奖排名前三)。
(3)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发明归属“生物学”、“农林科学”、“环境与生态学”三个大类学科之一。
(4)在甲类、乙类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副主编及以上)。
第八条 选拔程序
2.报考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在太阳成集团tyc7111官方网站上公示不低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
3.综合考核。
(1)综合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2) 考核形式:面试,包括学术汇报和答辩,重点考查科研能力、创新思维及博士研究计划的可行性。
(3) 考核内容:专业基础知识(30%),科研能力与成果(40%);学术潜质与综合素质(30%)。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拟录取及公示。根据当年硕博连读招生计划、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导师的博士生招生名额,对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单列排名择优拟录取。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审定并依规进行公示。
第四章 监督与申诉
第九条 太阳成集团tyc7111纪委全程监督招生过程,考生对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诉,申诉联系电话:023-65918394。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细则由太阳成集团tyc7111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